近日,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的相关部署要求,聚焦监督职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了《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汇编》,共有13项具体制度,包含了工作规则、公文处理及印章管理、档案管理、请(休)假管理、组内学习、保密工作、纪律审查、信访举报、干部监督、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等内容,为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执纪监督工作夯实基础。
一是完善工作衔接。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授权和政策支持,不断探索同级监督的有效途径,重点理顺与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从制度机制上保障和落实纪检监察组的参与权、知情权。同时加强与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党委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机关纪委的指导,共同落实好监督、教育、管理的责任。
二是完善履职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措施加以防范。注重把综合监督单位的中心任务与履行职能结合起来,既重视惩治腐败,完善发现和查处案件线索的工作机制,又重视教育监督管理,把严肃查办案件与教育挽救干部结合起来,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尚不构成违纪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健全责任制倒查追究工作机制,以严厉的问责措施倒逼综合监督单位认真履职、依纪履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责情况和决策过程的监督,深入研究综合监督单位工作特点、热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提高履职监督的工作实效。(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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