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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出台《审查调查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18-12-01 07: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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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滁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出台《审查调查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整合纪检监察人才资源,建立审查调查人才库。

严格建库,整合办案力量。采取单位党委(党组)推荐、联系纪检监察室审核、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方式,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纪检工作或具有经济、法律、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在职人员遴选审查调查人才,目前全市按照组织指挥型、文字材料型等四种类型已遴选171人入库。

严格程序,统筹安排调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归口办理调用工作,相关纪检监察室商拟调用人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填写《调用呈批表》,报协管常委、分管书记审签后,由委组织部发函。同时为避免长时间、集中、连续调用,每人每年累计抽调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六个月。

严格管理,加强考核使用。抽调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工作结束后,由抽调纪检监察室出具书面鉴定,组织录入个人档案并反馈至被抽调人员单位,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表彰、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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