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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律己”方能“为民”

时间:2018-11-28 16:1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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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王阳明致信弟子写道:“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区区剪除鼠窃,何足为异?若诸贤扫荡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此诚大丈夫不世之伟绩。”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一“山”一“心”、一“易”一“难”。我们姑且可以把“山中贼”喻为外部困难和矛盾,“心中贼”喻为内心私欲。由此可见,解决前进道路上的问题不是最难,较之更难的是如何抑制个人欲望,这也体现出党员干部处理好治事与治心的关系不易,督促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处理好治事与治心的关系指明了方向。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分析,绝大多数贪官都是从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开始走上贪腐之路的,有的人为了个人“雅好”、有的人为了家人利益、有的人为了个人“政绩”均走向腐败深渊,成为历史罪人。他们是为了“私”才变得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没有处理好“律己”这个关键问题,没有管住“心中贼”,最终导致身败名裂。

纵观被人们称赞的好干部,如孔繁森、沈浩、廖俊波等,每一位都是把为民放在首位,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心中始终装着党的事业、始终装着人民群众,从来没有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降服了“山中贼”,管住了“心中贼”,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大爱和担当。进入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站在一个大有可为的历史新舞台,如何建功新时代?只有管住“心中贼”---“律己”才能自爱,降服“山中贼”---“为民”方得始终。每个领导干部手中都有或大或小的权利,都有“心中贼”,只有做到心底无私,才能用好权、用对权,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习近平同志曾指出,百姓谁不爱好官。老百姓心中的好官,就是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他曾充满深情地说:“回想起陕北7年的劳动锻炼,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在一度被剥夺一切权利的情况下,我还能为人民群众做事,现在情况好了,为什么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多做实事呢?”在福建工作时,他特别指出,“切不可忘记了政府前面的‘人民’二字”。他深刻指出,领导干部要真正在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不求“官”有多大,但求无愧于民。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

“律己”方能“为民”,一个律己的人能控制好自己的私心、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能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有长远眼光,甘作铺垫工作,甘抓未成之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这样的品行正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应有的素质。(来安县半塔镇纪委    高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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