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湖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三个一批、一个彻底、三个提升、一个最稳”的工作目标,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为全县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夯实责任。成立全县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建立信访室负责、相关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判各类问题线索,压实监督责任,并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同步开展相关工作。
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坚持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作为重点打击对象,把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作为主要督查内容。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出台了《太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处置机制》,建立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案件会商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共向县公安局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件,受理县扫黑办移送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4件。
深挖线索,严肃查处。强化上下联动,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一线优势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畅通问题发现渠道,开展涉腐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建立复核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深挖“保护伞”。今年以来,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7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次,组织处理4人次。(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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