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六安金安:开展作风建设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8-11-13 09: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为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近日,六安市金安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特别是作风“飘浮”“躲推”“拖糊”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对作风建设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信访+共享。充分利用新媒体,在网站发布《关于受理作风“飘浮”“躲推”“拖糊”等问题举报的公告》,公开举报电话、信箱,为干部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举报平台,切实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共享机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将重点领域巡察、审计、检查、考核、评估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

问责+通报。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线索清晰、指向明确、易查易结的,做到快查快办快结。区纪委监委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办案力量,实行交叉办案、协同办案,落实快查快结。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追责问责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并利用网站等媒体,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释放执纪必严信号。

巡察+督办。把专项整治列入巡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巡察,深入发现问题,对于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立行立改,对于需要进一步核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时查办处置。建立督办机制,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小问题提醒督办、大问题跟踪督办、难问题重点督办的方式,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挂号督办、结案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调查处置。(六安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