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庐江县纪委监委在从严执纪审查的同时,抓实做细谈心谈话工作,将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与受处分党员的谈话过程中,帮助受处分人员减轻思想压力,卸下包袱、解开心结,促进其思想作风转化。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回访教育107人,对政纪处分期已满的2名党员干部及时解除处分,4名留党察看期已满的党员,按时恢复党员权利。
“1+1”突出回访教育针对性。在回访教育工作上,明确由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每名常委联系24个基层单位和部门,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对上一年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符合回访条件的党员干部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到结对帮带“一对一”。同时要求帮带领导制定一套帮带计划,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完善计划内容,做到因人施策,措施得力,起到帮助教育受处分党员的作用。通过“一对一”帮带,认真做好受处分人的心理疏导工作,消除对立情绪,引导受处分对象改正错误,正确对待所受处分,深刻反省错误,帮助他们树立重新工作的信心。
“五明确”突出回访教育规范性。从工作目标、任务、原则、程序和纪律等五个方面对回访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在受处分后一年内回访。对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在恢复党员权利前进行回访教育。对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处分期满前进行回访教育。在回访工作中,注重完善回访教育谈话记录、人员走访记录等,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档案,将回访结论作为受处分人员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处分的重要依据,促进回访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对敢于面对、勇于担当、积极改正错误、工作业绩突出的受纪律处分党员干部,在及时恢复其应有权利的同时,由所在单位大胆向组织部门推荐,合理使用,达到“关怀一人、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结合”突出回访教育长效性。回访教育坚持教育本人与警示他人、解决思想和工作问题、个案剖析与完善机制三项结合。充分利用典型案件的教育意义,在召开受处分人所在支部全体党员会议时,宣读处分决定并剖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原因,坚持用好身边“活教材”,把宣布处分决定的宣布与警示教育紧密结合,真正发挥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目的,提升案件的治本功效;采取“谈”、“听”、“察”的方式侧面了解受访者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帮助受访者解决认识或思想负担解除后顾之忧,让其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在回访教育过程中,注重分析案发原因,追溯查找制度漏洞,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以案为鉴,排查廉政风险,构建长效机制。(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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