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阳市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通报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着力形成“信息互通、力量互补、成果共享、整体联动”工作格局,推进全市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要求,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聚焦基层腐败、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等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要及时高效处置案件及问题线索,严禁瞒报、漏报和私自处置;要着力强化办案协作配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有效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要切实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要积极推动涉案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提升办案科技水平;要配合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织密反腐败的“天罗地网”,实现反腐败协作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最大效能,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据了解,监察体制改革后,阜阳市先后制定了反腐败协调七项制度,同时抓住关键环节,在强化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强化追逃防逃追赃和日常协作上下功夫,有力推动了全市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阜阳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