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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1-9月共处置问题线索161件立案41件

时间:2018-10-24 09: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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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黟县纪委监委切实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优化审查调查模式,通过“四抓四促”有效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1-9月,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161件,立案41件,同比增长5.1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

抓科学研判促处置能力提升。案管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提出分办意见。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机制,定期召开研判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综合研判,深入分析新受理问题线索内容、成因,研判问题线索的价值和质量,严格按照四类方式进行处置。通过集体评估研判,发现线索疑点、确定线索核查重点、寻找线索突破点,进而提高线索处置效率。

抓精细初核促成案比率提升。针对问题线索涉及的单位和人员确定不同的初核范围,同时根据被核查对象的个性特点、心理特征、违纪手段采取区别化初核手段。内容明确、可查性且被调查人未察觉的线索,抓住时机、快查快结。多次举报、被调查人有所防范的线索,扎实做好外围取证。内容清晰、对象模糊的线索,开展深入调查,顺藤摸瓜。

抓谈话沟通促突破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办案人员的沟通能力和谈话技巧。坚持依法、科学、高效和策略原则,切实提高首次谈话的针对性、准确性、全面性。灵活运用各种信息,科学变换谈话策略,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说服教育,以案说法、以情动人、以纪释理,真正触动谈话对象内心,促使被谈话人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抓过程规范促案件质量提升。严格遵守审查调查程序和纪律,各项调查措施启动严格遵守报批程序、全程留痕,始终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调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思维底线,真正实现“以证促供”。严把安全关,详细制定安全预案,全面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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