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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1-9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8人次

时间:2018-10-22 15: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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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灵璧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的放矢推动地方政治生态向好向优。今年1-9月份累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8人次。

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经常性开展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系列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在实践工作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肃处理苗头性问题,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关制度文件,出台《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规定,探索“第一种形态”主要适用的14种情形,精细化“四种形态”的使用界定,使“四种形态”运用,有据可循、有规可依,以制度形式固化改革成果。

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靶向优势,建立健全乡镇工作室跨区域监督队伍,充分发挥四种监督方式的各自优势,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监督执纪向基层一线延伸,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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