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纪委监委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之间协作配合的机制,依纪依规依法开展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统筹协调确保纪法贯通。涉及区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则上先由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特殊情况需要由有关成员单位办理的,办理过程中向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特别是对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受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对党员或者公职人员立案调查以及作出党纪政务处分的,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合力协作推动法法衔接。在依法调查环节,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以监察机关为主进行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职务犯罪案件,在调查终结前,根据案件办理情况,邀请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提前介入,检察机关案件承办部门及时派员参加;检察机关发现涉案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或者犯罪线索、组织部门在干部考察中发现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对党员和公职人员因涉法作出处罚决定的,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提供处理决定相关材料;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线索,在审计结束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动态调整完善充实人才库。案管室会同组织部根据每年人员变化,积极调整充实纪律审查调查陪护人才库。今年新纳审查调查人才资源库72人,纳入陪护人才库30余人,采取挂职锻炼、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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