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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10-22 06:3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全省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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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陵县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院长沈大为违规套取集中供养五保户生活费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沈大为等人采取迟报集中供养五保户死亡时间和重复申报五保户生活费补助方式,违规套取1.67万元补助资金。此外,2013年,沈大为等人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2万元,其中0.43万元被沈大为个人挪用。2018年7月,沈大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无为县牛埠镇迎接村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县扶贫办批复迎接村作为整村推进扶贫村,实施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林业产业化扶贫项目,拨付资金共计48万元,但该村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其中24.85万元挪作他用,部分用于支付招待费2.85万元。此外,该村在低保办理工作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等问题。2018年1月,时任村党总支书记焦正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时任村委会主任吴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无为县无城镇仓头社区在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4年,仓头社区在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中,发生严重错误,将贫困户吴某锁填报为其哥哥吴某红。后分片干部季某在走访贫困户时发现,但该社区在2016年、2017年两次国办系统开放中均未进行修正,也未向上级报告。2018年7月,时任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季学会,包村干部、社区计生专干季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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