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村两委换届以来,黟县结合基层实际,研究制定《黟县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延伸实施方案(试行)》,县纪委监委积极引导,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为农村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今年以来,共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63 件,其中:了结澄清15件,组织处理31件,立案查处11 件。
创新举措,探索建立垂直领导工作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纪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现逆向监督向平行监督转变,彻底解决无法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在改变原有监督定位的同时,派出乡镇监察专员、设立乡镇监察员及村级监察联络员:每个乡镇派驻1名监察专员,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原则上从乡镇纪委委员中选任监察员;村“两委”换届后,由新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该村监察联络员。
上下联动,提升共同参与村务监督能力。县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定期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镇纪委加强对村监委会工作的直接指导和监督,大力支持和保障村监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工作推进、监督制约、纠错救济、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组织、村委会的关系,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把握重点,注重发挥村务管理监督实效。突出人、财、事等重点方面,村监委会履行好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职责:在两委班子成员尤其是村主要干部的监督上,看其是否勤政廉政、廉洁履职,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帮助做好自查自纠,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监督上,围绕村级财务按月逐笔流水账式公开、村级财务集体审账日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活动;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上,严格落实村监委会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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