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黟县采取三严举措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明节日纪律,打好“预防针”。节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等文件,重申和强调“十个严禁”,对廉洁过节作出部署安排。利用手机报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000余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起,向全县党员干部敲警钟、提要求,积极营造崇廉尚俭浓厚氛围。各乡镇各单位结合新版党纪条例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
严格监督检查,织密“防控网”。建立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责任制,实行两级负责制,第一级由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制定督查方案,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第二级由县纪委、县效能办、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和责任分工,对值班值守和公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严格执行节前报备制度,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节前将值班值守安排、公务用车活动安排、公务接待预安排等事项分别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县纪委监委分别制定《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2018年中秋国庆假期暗访工作方案》,从9月20日至10月8日,持续开展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工作。
严肃责任追究,敲响“警示钟”。突出执纪重点,做好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对群众和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方式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处置,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者,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根据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对“两节”期间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不仅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者本人责任,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问责,以铁的纪律坚决维护纪律规定的刚性约束力。今年以来,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10人,问责单位2家。(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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