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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3起处理68人

时间:2018-09-13 09:1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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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议均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就必须切实发挥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等多种监督作用,打赢脱贫攻坚战……”旌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强调。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围绕精准脱贫,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和治理,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严查处。截至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3起,处理6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64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完善制度建设保障。研究出台《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规定》,实行脱贫攻坚问责“三斩法”,制定扶贫问题清单,列出“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等5大方面和“是否做到整户识别”等64项具体问题,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一律进行严肃问责,进一步压紧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畅通“网、信、电、访”四位一体信访举报监督渠道,将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的手机号码面向社会公开,在全县10个乡镇、68个村(社区)设置信访举报箱。今年以来,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违纪信访举报15件,全部坚持快查快结、从严查处。定期认真筛查信访件,凡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的信访件,无论是上级交办还是县纪委监委受理,均由两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办理。同步建立信访专门台账,并实行专人专管。

开展专项巡察监督。定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和巡察,成立专项督查巡察组,深入村和社区,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查看扶贫手册、入户座谈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共开展2次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针对全县8个贫困村开展1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现以巡促改、以查促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让从严追责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实行直查快处、快查快办。针对省委巡视交办、上级督办和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监督监管责任。紧密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督促因扶贫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严格整改到位,确保“以案促改”执行到位。及时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示警。今年以来,对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给予通报批评,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3起4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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