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滁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促进融合不松劲、巩固成果不停步,持续推进改革,不断推动人员、工作持续深度融合,同时,加强自我监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促进队伍融合,增强转隶人员的归属感。随着市监察委员会的挂牌,全市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转隶选调113名同志,并遵循内涵式发展,采取混合编成、深度融合的方式,将转隶人员向监督一线倾斜配备,改革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机关内设监督执纪部门编制数分别占内设机构编制总数的82.05%和84.13%。转隶前后以谈心谈话、家访、培训等方式,促进思想、理念、感情、工作深度融合,攥指成拳、聚拢力量,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实现1+1>2的效果。
推进纪法互补,促进业务大提升。市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工作流程、职责权限等,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委审查措施使用规范》《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常用文书》等3个办法,全要素使用12种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组织开展“正风肃纪”自我对照检查活动,列举出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意识理想信念等方面的风险点,制作了《滁州市纪检监察干部“正风肃纪”自我对照检查表》,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30个是否”正风肃纪自我对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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