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纪委监委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教育引导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文明、有序信访行为,在党章和国家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今年1至8月共受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信访事项13件(次)。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纪观念。认真梳理分析了2017年以来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提出信访事项情况,规范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信访行为,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单位加强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国家监察法、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法制观念、政策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畅通信访渠道,突出查办质效。在畅通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基础上,明确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还可以采取向党组织和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信访事项,表达个人利益诉求。2018年以来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信访事项13件(次),其中9件(次)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全程参与调查,跟踪问效。在每一起信访调查中,充分保护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在信访活动中投诉请求、调查陈述、办理进展、情况反馈、隐私保护等6项权利。
严明纪律红线,确保正规有序。明确对少数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组织、参与或幕后指挥、操纵、唆使集体上访等与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12种非法信访行为,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要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对自己提出的信访事项客观真实负责,非检举控告类问题要主动向组织反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今年以来通过党员、党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成功化解征地拆迁、邻里矛盾纠纷等上访老户问题3起。(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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