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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印发通知 组织学习贯彻《条例》

时间:2018-09-10 10: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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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印发通知,对省发改委(含省能源局)、省物价局、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等4家综合监督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明确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多措并举抓好《条例》学习贯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单位党组要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自觉,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高质量高标准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专题学习和理论研讨相结合等方式,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做到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领导干部上党课、“三会一课”、干部论坛、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等方式,迅速在本单位和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运用《条例》能力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严明政治纪律,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要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将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及省委贯彻意见,与贯彻执行《条例》统筹起来,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担负起“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贯穿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查三问”的指导意见(试行)》及配套问责办法,围绕“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突出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加强明察暗访,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督促党员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围绕“六聚焦一加强”,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巡察工作,严格政治标准,查纠政治偏差。

抓好制度执行,加大贯彻执行《条例》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要依据《条例》规定,总结实践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围绕强化一把手监督、规范集体决策机制、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范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强化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监督等完善制度规定,把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按照省纪委要求,纪检监察组将会同各单位党组,加大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力度,纳入派驻监督重点,对贯彻执行不力的,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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