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山市屯溪区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工作不实、效率不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专项整治。
通过梳理,屯溪区纪委监委为此重点整治六类行为:对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不传达、不学习,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的行为;在落实工作中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工作未动、材料先行的行为;习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把工作和责任推向基层的行为;在推进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中怠于行使职权,作风不实、效能低下,贻误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的行为;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或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隐瞒、包庇、袒护、纵容的行为;在行政服务、行政审批中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存在“客客气气推诿、按部就班拖延”的行为。
区纪委监委要求各单位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走访群众和企业,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对照以上六个方面问题进行问题查摆,建立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报同级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各纪检监察组织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及时、联系实际不紧密和处理解决“工作不实、效率不快”等问题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区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通过发放督办函等方式督促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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