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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三个强化”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

时间:2018-09-07 08:5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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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组务会,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就综合监督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作出部署安排,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黄慧平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凝练为纪律规定,为今后的监督执纪工作指明了方向。尤其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执纪执法有效贯通起来,真正增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会议要求,组内干部要以身作则,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以实际行动引领综合监督单位广大党员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的热潮。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在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新《条例》是管党治党的新戒尺,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在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的建议下,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党组已就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作出安排,省住建厅还为单位全体党员购买了新《条例》。二要强化监督责任,在学习中督促工作落实。认真履行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督促驻在单位围绕农村危房改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等“三大攻坚战”中心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与省委开展的“三查三问”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三要强化法制观念,在学习中推进纪法衔接。进一步增加法治思维、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与《监察法》结合起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法律“生威”,使遵纪守法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同时,注意用好即将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真正做到以案明纪、以案促改。(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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