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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新旧对照学习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8-29 08: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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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来安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组织集中先行学。8月27日下午,县纪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条例》,并就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出具体部署,要求纪检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用结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纪律教育重要内容,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突出个人自主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途径原汁原味学习《条例》,做到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接受党中央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坚定决心。此外,纪检监察干部还纷纷手抄《条例》,唤醒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强化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执纪,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营造氛围促进学。县纪委通过来安清风网、全县纪检监察工作QQ群、微信群及时发布《条例》内容和相关解读信息,在机关宣传栏开辟《条例》学习专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释义《条例》。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积极利用展板挂图、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传播手段,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努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良好氛围。

新旧对照加深学。《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在紧扣原文,原汁原味学的基础上,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新、旧《条例》修改变化进行详细对比学习交流,分享认识和体会,互相启发,共同提高,深化对新《条例》和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的认知以及如何将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的理解。(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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