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是一名小学教师,在他们那个普遍不识字的年代也算是“高级知识分子”。在我印象中,爷爷戴着一副大大的老花眼镜,也许是在课堂上说了太多的话,爷爷在家中话语很少,可每当他批阅我的作文时,总会露出慈祥的笑容为我讲解。爷爷曾是我们那个乡村小学的校长,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去学校玩耍,在爷爷的办公室里偷拿了一些信纸、作业本,回家后被爷爷知道了,最疼我的爷爷第一次对我发火了,硬是让我把信纸、作业本送回去了,我当时都委屈的哭了。后来,爷爷帮我买了新的作业本,告诉我:“那些是公家的东西,我们不能占公家的便宜。你想要什么东西,爷爷可以给你买。”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在年幼的心灵里记下了“不能占公家的便宜”。
我的外公16岁参军,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是一名新四军指战员,也是一名老共产党员。建国以后,我的外公响应国家号召,解甲归田,退伍回到老家供销社工作,担任主任职务。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的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想多买点红糖,多打点煤油都是一种奢望,所以供销社主任就是一个炙手可热的职位,有很多人找我外公帮忙。我的外公是一个面冷心热的人,见别人有困难,总是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竭心尽力的帮忙,很多时候宁愿自己吃亏,也不肯亏待别人,所以外公的人缘很好,乡亲们也很敬重我外公,有时也会送些自家鸡下的鸡蛋、自家种的山芋等土产品给外公,外公每次都婉拒,实在盛情难却,就付一些钱或回赠一些东西。外公虽然没有对我说过什么大道理,但外公这种以诚待人的处世态度和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爷爷的“不贪不占”,外公的“真诚待人,廉洁自律”就是家风,在无形中深深地影响着我,教导我热爱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扎扎实实。
自2007年参加工作以来,我先后在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公诉科工作。作为一名维护正义的公诉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一个法律人的底线,尽力把每一件案件办理“铁案”,毋枉毋纵。我的妻子是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人民警察,我们组成了一个政法干警家庭,廉洁自律是我们的第一要求,克勤克俭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忠诚奉献更是我们的终生追求。
2012年,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都说家庭是最好的学校,父母是最好的老师,言传不如身教,良好的家风对我们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优良的家风代代相传,不仅是勉励自己前行、鞭策自己进步,也是为了给儿子当好榜样。(无为县人民检察院 胡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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