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副所长马梦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8-08-24 15: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县处级干部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日前,经安徽省监委批准,安庆市纪委监委对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副所长马梦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梦琦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不如实交代问题,留置调查期间向外传递信息,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相关业务企业和人员现金、购物卡及物品;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马梦琦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梦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安庆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