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上午,六安市叶集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理的第一例留置案件田胜权涉嫌受贿案,在叶集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审判。市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有关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等参加旁听。
法庭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田胜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22万元。被告人田胜权对区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意见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亦无提出辩解意见。
田胜权系六安市人民医院原重点工程指挥部医疗设备部主任。2018年6月6日,六安市纪委监委指定叶集区纪委监委办理该案,同日,叶集区纪委监委对田胜权违纪违法问题同时立案审查调查,并报经市监委批准采取留置措施。7月10日,叶集区监委将此案移送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12日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7月19日,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向叶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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