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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联合行动机制

时间:2018-08-23 08:5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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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对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力度,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近日,太和县纪委监委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审查调查联合行动机制,为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提供坚强保障。

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指导协调。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监察调查职能作用和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前沿优势,通过集中查办一批案件,强化震慑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清和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县纪委监委成立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联合行动工作小组,负责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工作的综合指导、沟通协调等工作,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工作联合行动取得实效。

列明行动重点,直指四类问题。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工作联合行动过程中,重点查处“保护伞”问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过问、干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使其逃避应有处理或制裁问题;负有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职责的公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放纵、包庇黑恶势力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其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集中优势力量,严肃快查快办。联合行动机制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联合行动工作小组步调一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工作全县一盘棋,形成工作合力。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保护伞”腐败案件实行督办制度,坚持快查快办。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保护伞”腐败案件以及“保护伞”级别高,办案干扰阻力大的案件,县纪委将上报至市纪委监委提级查办。

加强沟通联系,推动责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联合行动实行工作情况请示报告制度,针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情况或者意见和建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向县纪委请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督查、巡察、执纪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有关线索及时移送政法单位;政法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线索快速移送纪委监委,相互沟通协调,信息共享。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研判处置,目前,通过相互移送、信访举报已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3件,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将优先处置、专室承办,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快速及时。(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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