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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强化“五项机制” 防止福利变“腐利”

时间:2018-08-21 08: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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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和县出台《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紧盯违规发放规范津贴朴贴问题、违规发放奖励性补贴问题、违规发放改革性补贴问题、违规发放其他补贴问题等四类问题,强化五项措施,防止福利变“腐利”。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全县规范津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

明确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按照分工负责、分级落实的要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牵头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建立周报告制度,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问题清单、任清单、整改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检査督导情况、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严肃工作纪律。方案要求专项治理工作重在整改与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同时,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和政策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专项整治进行部署和督导,对其上报的专项整治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强化结果运用。本次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自查自纠中不如实填报,故意嗬报、漏报的部门和单位,对具办科室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或推诿塞责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办科室负责人按规定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制度明确界定津补贴发放范围、标准、项目和管理要求,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同时,每年年底县委、县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形成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主体参与的监督体系,对津补贴发放情况实施年度动态监督管理,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当年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各项政策制度有效执行、全面落实。(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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