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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1-7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12人次

时间:2018-08-17 09: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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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颍上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上狠下功夫,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至7月,县纪委监委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12人次。

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颍上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狠抓思想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筑牢“不想腐”的堤坝。通过依托“一网一微”定期发布反腐倡廉信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组织开展红色教育及现场警示教育等方式,提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同时结合“讲严立”专题活动,遴选出部分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营造向善向上的社会氛围。

动辄则咎 防止小过变大错。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变大错。对一般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通过运用党纪轻处分或组织调整,发挥好第二种形态的惩戒作用,从而达到警示效果。同时针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1-7月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置630人次,占88.5%。

重拳反腐 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对不收手、不收敛,群众反映强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极少数,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与此同时,做足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选取十八大以来的部分典型案例,编印《以案为鉴 省身为戒》,拍摄警示教育片。1至7月,全县共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82人,占比11.5%。(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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