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规范的出台,明确了责任,压实了担子,关紧了笼子,绷紧了思想!”全椒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王青旭在谈到《全椒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行为规范》时深有感触。
近日,全椒县纪委监委为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能力、纪律等方面的新要求,印发了《全椒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行为规范》,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
《规范》坚持精简、管用、易记原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职责使命、工作目标、作风建设、纪律约束等层面梳理、提炼和总结,具体归纳出纪检监察干部十个方面的行为规范。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并非具有天然‘免疫力’。行为规范的制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举措,目的就是为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锻造一支真正的纪律部队!”全椒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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