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山市屯溪区纪委监委案管室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线索管理和“四种形态”运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加强联系,开展执纪监督业务知识指导。加强与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的联系,规范线索管理和处置,指导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55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76.4%;第二种形态处理8人次,占11.1%;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9.7%。
集中管理,推进线索处置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屯溪区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共接收移送问题线索62件,备案问题线索35件。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74件,其中区纪委监委本级共接受信访举报12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1件。从处置方式看,共计130件次。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41人。
规范处置,落实集体排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召开问题线索分办意见集体排查会议12次和机关处置意见集体排查会议4次,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转。今年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20件。结案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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