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资金不是“唐僧肉”。为严防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过程中“雁过拔毛”等腐败问题的发生,太和县针对9类惠农资金,建立“五项机制”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管理,确保每一笔惠农资金都要发放到农民手中。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听取各项惠农资金申报、审核、发放、项目实施等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部门事宜,安排部署工作。同时建立部门沟通绿色通道和惠农信息共享平台,由农业部门统一建设惠农资金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业务部门将涉及惠农资金的政策信息资料信息、人员信息、资金信息等进行即时录入更新。
建立运行管控机制。镇村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职务行为终身负责”“管事、管钱、监督相分离”和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制定完善资金申报、审核、立项、分配、拨付、实施、使用、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程。
建立检查调度机制。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査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和2次定期抽查或督査,强化检査和督查结果运用。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开展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公示抽査和处理结果。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乡镇包村干部监管制度。所有经由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等签字盖章的有关惠农资金申报手续,须经乡镇包村干部复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建立纠错机制。同时强化巡察监督,把惠农资金监管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对惠农资金监管开展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和线索,强化对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审计监督。建立健全惠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健全群众监督制度。探索惠农资金村级民主管理新模式,完善村务决策听证、“户代表会议”等制度,落实党员群众监督、民主评议监督、财务审计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职能作用。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惠农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多查”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通过围绕惠农资金管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健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创新惠农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惠农补贴资金数据审核进一步精准,财务管理进一步严格,发放行为进一步规范,惠农项目实施进一步合规,确保惠农资金不打折扣的兑付到农户手中。(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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