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进行宣判,判决如下,全体起立……”
近日,在青阳县人民法院法庭,随着法官手中的法槌落下,青阳县经信委原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罗某涉嫌受贿案件一审审结。
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青阳县监察委员会首次采取留置措施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该案从立案、留置、处置到移送,历时51天,综合运用了10项调查措施,整个过程严格依纪依法、规范有序,探索和基本形成了一套办案模式,是青阳县纪委监委运用《监察法》的一次重大实践。
这次庭审与以往不同,参加旁听庭审的人员除了罗某亲属以外,青阳县还组织县直各单位党员干部和社区公民代表近200人全程旁听庭审,以典型真实案例“现场授课”,强化以案说法、以案释纪,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同时,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的同志也在现场参加旁听,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工作融合、促进业务提升的又一举措,将业务培训延伸至庭审现场,加快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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