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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创新建立信访“红黄绿”催办单制度

时间:2018-08-06 09:3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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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镇纪委承办的信访件离办结期限还剩一个星期了,这是‘黄色’催办通知单,请加快办理速度,并及时上报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对郎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张柯来说,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访件进度表,按照不同的办结时限发放不同颜色的催办提示单,对承办单位进行提醒。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县纪委监委创新性建立信访“红黄绿”催办单制度,研究出台《关于信访件的督办催办暂行办法》,根据信访件办结时限要求,建立督办催办数据库,做到“一件一档”,及时发放催办单,跟踪提醒承办单位按期办结。

“在以往常规催办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新设立了一个‘红黄绿’催办单制度,用不同颜色的催办单表示不同程度的办结期限。像还剩一个星期就要到期的,我们会发一张‘黄单’,一般‘绿单’表示距离办结期限还剩半个月,而‘红单’的发出即表示办理时限已超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

作为处理信访件的重要部门,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着力规范信访件转办、交办管理,综合运用电话催办、提示单催办、季度通报等多种方法,加大信访件的督办催办力度。同时,建立办理进度周报告机制,要求各承办单位对在办的信访件,每周上报进度,不能简单概括为“在办、待查”,而是要有详实的形象进度和计划办结的时间。

据悉,县纪委监委在每个季度末,还对各乡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逾期未办结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报结,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力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访件办理。对第一次收到“红单”的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约谈乡镇纪委书记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对第二次收到“红单”的单位则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乡镇党委书记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除了按时督办催办,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由两委机关相关部室进行审核;对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按程序报批;对调查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一律要求进一步核实,推动信访件保质保量按期查结。(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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