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高速大队会计祁永芳、内勤黄培培涉嫌贪污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一案在泗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为了提升执纪审查人员办案能力,泗县监委以案代训,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到庭进行观摩。
“为了让执纪审查人员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目标导向,我们决定以案代训,组织人员观摩该案庭审。”庭审当日,泗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人员提前有序在旁听席上就座。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当庭讯问、举证质证,对辩护律师提出的“‘小金库’不存在会计凭证”等辩护做出回应,有力地指控了犯罪。二被告人在庭审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观摩给我们执纪审查调查人员提供了与法庭“零距离”的接触与体验,不仅感悟到法律精神,而且更直观地感受到证据对成功查办案件的决定性作用。”庭审后,该委组织观摩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总结研讨。
研讨要求,执纪审查调查人员在查办案件中,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安全关,依纪依法依规开展审查调查,认真收集审查运用相关证据。不仅注重收集定罪的证据,还要注重收集被调查人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真相,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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