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上半年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次数及主要内容,是否向班子成员发送任务告诫书?”从7月30日至8月4日,太和县对全县107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半年督查考核。
此次监督检查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就党委(党组)加强廉政教育、研究制定本单位反腐倡廉主要任务进行分解、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围绕维护党的纪律、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党内监督、抓好自身建设5个方面开展督查。
与以往督查不同,此次督查突出围绕中心工作增加了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内容包括5大工作重点,即“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反对和整治“五种不良作风”、脱贫攻坚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太和县委成立8个督查组,分别由县委常委带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各单位上半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情况报告。督查结束后,根据督查情况向县委汇报后下发督查通报,促使各单位自觉履行好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认真查找不足与差距,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阜阳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