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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四项举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时间:2018-07-31 13:4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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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又信任爱护干部,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函询、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198人次,占71.5%;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62人次,占22.4%;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9人次,占3.2%;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8人次,占2.9%,“四种形态”得到有效运用,县域“森林”焕发出新的生机。

拓宽渠道,在早发现上下功夫。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发现和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行政执法、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和收集的问题线索,以及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及时消除“隐患”。

规矩准绳,在分类处置上下功夫。强化“四种形态”分界细化和平衡把握的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用纪律这把戒尺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执纪到底,以“零容忍”态度确保纪律刚性约束,让惩治极少数成为常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强化教育,在用好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去发挥作用,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对每一查结的案件,坚持运用好“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的警示素材,利用案情通报、召开案例剖析会、“以案说纪”会等形式,加大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的感染力,让党员干部切实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严格程序,在谈话函询上下功夫。通过制定约谈、函询办法,明确约谈、函询的情形、对象和程序。要求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依纪严肃处理。(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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