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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对27名党员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责

时间:2018-07-27 09: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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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芜湖县始终坚持把“两个责任”落实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从明确责任内容、探索全程纪实、严肃追究问责等方面立规定标,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完善机制压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内容和要求细化为57项具体内容,其中领导班子37项、主要负责人13项、班子成员7项,筑起了主体责任制度约束“防火墙”,有效确保责任细化、硬化;巩固拓展纪检监察组织派驻全覆盖等纪检体制改革成果,明确纪委监督责任31项考核指标,固化严格执纪审查、深化作风督查等日常监督内容,为履职尽责列出详细“清单”。

纪实留痕促落实。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并印制500余份纪实手册逐一发放到人,明确要求履职责任人对“两个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办理结果等情况留痕;相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查验、年底核查等方式,对纪实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履责有痕、倒查有据、落实有力。

严肃问责强震慑。用好问责利器,紧盯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重要领域,对主体责任落实缺位、监督责任执行乏力等问题进行“一案双查”,以严肃问责倒逼履职尽职常态化。2018年以来,因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共有2个单位在目标责任考核中被“一票否决”,先后有27名党员干部被严肃问责。倒逼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把责任记在心头、扛在肩上。(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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