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围绕综合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和履职清单,为全面压紧、压实、压细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和“前哨”作用,织密扎牢监督网络,盯住日常,抓住关键,扭住重点,南谯区建立了“月报告+季检查+现场督”的“三位一体”监督机制,推动派驻监督全覆盖,助力派驻监督见实效。
“月报告”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坚持抓早抓常,盯细盯微。每月月底前,要求被监督单位以书面形式,如实、准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单位当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月报备”制度和月度“谈心谈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及查处等情况的“零报告”制度。上半年,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收到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等共计58项。
“季检查”落实问题整改监督机制。结合巡视巡查工作标准和整改意见,对照被监督单位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要点,月报告情况,作风建设,以及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等,按季度检查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开具整改清单26份,提出整改意见162条,并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给予提醒谈话8人,诫勉谈话5人。
“现场督”落实重要事项监督机制。聚焦监督重点,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深入现场,全程参与的方式,严格监督重要事项的讨论研究过程和决策结果执行情况。上半年,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地监督各单位党组会、班子会、招投标会、人员招聘等达47场次,对重要事项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切实保障了“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操作,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效防范廉洁风险。(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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