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近日,宣城市委依照探索创新的巡视巡察整改“八步工作法”,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抽调专人组成2个联合督查组,对市财政局、旌德经济开发区、泾县泾川镇等10个党组织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据悉,联合督查组主要针对三个方面内容开展专项督查:一是省、市委部署“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整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九届省委、十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为确保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效,督查组严格按照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和督查方案规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察看、延伸督查等多种方式,发现被督查单位分别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持续发力不够、贯彻省市工作部署不到位、追责问责力度不大、基础资料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规范等6个方面的问题,同时针对问题提出了5个方面意见建议,并在督查结束当日向被督查单位进行了初步反馈。通过开展联合督查,进一步凝聚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的工作合力,提升了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的意识,真正实现了1+1>2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宣城市委还将专题听取专项督查情况汇报,将督查结果和建议及时整理反馈给被督查单位,并采取有力措施持续跟踪督办。(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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