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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屯溪:1-6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8人次

时间:2018-07-16 16: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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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黄山市屯溪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标本兼治,上半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8人次。

常敲廉洁“警示钟”。以“六大纪律”为尺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函询谈话、通报批评等多种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半年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59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的87 %。

常修廉洁“教育课”。不断创新廉洁教育模式,结合当前开展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坚持党规党纪教育在前,通过上廉政党课、案例通报、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廉政文化书画展等形式,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廉政良好氛围。

常拉纪法“高压线”。坚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让党纪国法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6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74件,立案20件,处分15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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