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以案警示】退休不是“保险箱” 违法乱纪终落网

时间:2018-07-14 08: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问题线索】

2017年10月31日,滁州市纪委在办理滁州市地税局原局长徐春雷案件时发现滁州市地税局培训中心原主任邓小俊向市地税局原局长徐春雷贿送钱物问题。市纪委高度重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市地税局纪检监察组按程序启动核查工作。

【调查情况】

经调查,1998年至2008年期间,邓小俊为了在个人职务调整、提拔以及承包经营滁州市金地大酒店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累计向滁州市地税局原局长徐春雷行贿18.5万元,美金2000元。

【处理情况】

最终邓小俊因违纪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退休待遇由主任科员降至副主任科员。

【违纪者说】

受到处分后,邓小俊在检查中写道:“作为一名党员,我对所犯的错误已有深刻认识,这与我长期放松、忽视政治学习有关。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教育,我将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时警醒自己,做净化政治生态的践行者。”

【执纪者说】

“尽管是十八大前的违纪违法行为,尽管已经退休,只要涉嫌违纪,都将受到严厉惩罚。”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退休后遭调查的例子屡见不鲜,最终都没能因为退休而可能逍遥法外。通过这个案例,也给其他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退休不是“保险箱”,不要心存侥幸,一旦查实有贪赃枉法、违法乱纪行为,也照样会“晚节不保”。(滁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