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以为我家那位只要在工作时间内遵守工作纪律就可以了,谁知道在八小时以外他也要接受监管;通常我以为他是去监督别人的,谁知道他自己也要接受更严格的监管;而且他除了要接受组织的监管外,谁知道包括我在内的家人也有责任和义务去提醒他,不能让他干‘坏’事。”这是郎溪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对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开展“家访”时的一幕。
为从严规范和约束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该县纪委监委及时抓早抓小,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管,通过全面了解和掌握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家庭等情况,切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
“自家单位”监督。研究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社会活动守则(试行)》,从严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先后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纪委监委工作规定》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请假制度、外出报备制度和在岗状态抽查制度。一项项制度规定把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监督“螺栓”拧紧,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同时,为机关33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补充更新。
“自家亲属”监督。通过深入纪检监察干部家中进行家访,同干部及其家属“聊天”,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引导干部家属主动参与监督,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召开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座谈会,让大家聚在一起晒晒家风、说说家训、谈谈廉洁。此外,还组织干部及家属一同观看警示教育片、同家属互签《“廉洁家庭”承诺书》,把家庭建设成为纪检监察干部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早抓、严管贯穿到队伍建设全过程中来,着力构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新常态,打造政治上忠诚干净担当、业务上知纪懂法明规的纪检监察铁军。此外,还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引导群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格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对监督责任缺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问责,对失责失职的纪检干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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