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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不竭动力

时间:2018-07-10 10: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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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是纪检监察工作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源泉。2017年以来,铜陵市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改革深化年”活动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创新监督执纪方式,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

完善体制机制 全面深化落实“两个责任”

抓住“两个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两个责任”纪实管理等制度,深入开展“两个责任”考核、约谈函询、述廉述责受评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督促责任落实。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实施派驻机构改革,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重新设置市纪委派驻纪检组21个,其中,综合派驻16个、单独派驻5个,派驻机构数较改革前精简54%,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明显增强。认真开展派驻机构工作述职评议、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前谈话等工作,督促派驻机构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修订《中共铜陵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中共铜陵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28项制度,巡察“1+N”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对党委(党组)开展巡察的同时,对同级纪委(纪检组)开展巡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大力实施市、县(区)两级联动巡察和县区交叉巡察,巡察监督“全覆盖”“一盘棋”格局初步形成。

创新方式方法 不断提升正风反腐实效

统筹把握“四种形态”具体考量因素,注重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出台《中共铜陵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暂行办法》《谈话函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了结的向被函询人予以反馈,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信任。

围绕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村务、居务、校务、院务、企务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监督体系,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目前,“五务”监督平台初步建成,“五务”权力运行事项得到依法有序公开。市纪委还出台《关于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回避的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铜陵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大力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干部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收到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探索实践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蹄疾步稳

市委第一时间将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市委书记亲自抓、带头干,当好“施工队长”,做到总体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办。市纪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精心做好组织协调,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制定《铜陵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定改革试点推进实施进度安排、检察院涉改人员转隶工作安排、监察委提名考察程序及工作安排等制度,形成一整套时间表、施工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人大机关、组织部门、政法机关、检察机关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纪委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合力协同攻坚的良好局面。

坚持高标准,加强对转隶人员的考察,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制定相关规程,严把监察委员会人选要求,对新进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将工作力量向主业聚焦、向执纪监督监察一线部门倾斜,改革后,市、县(区)两级纪委监委机关内设监督执纪部门编制数分别占内设机构编制总数的77.8%和78.1%。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与转隶人员逐一见面、逐个谈心,并到部分转隶人员家中家访。切实加强组织关怀,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促进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快融合,真正实现 “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定《市监委委务会议事工作规则》和执纪监督监察业务“1+2”制度,切实规范市纪委监委议事决策和执纪监督监察工作,保证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建设,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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