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全椒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做细做实上下功夫,通过架设“信号灯、探照灯、聚光灯”,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升级监督“探头”,架设从严治党的“信号灯”。从全县实际出发,采取“综合派驻+单独派驻”形式,有效整合力量,把原来的21个纪检监察组整合成现在的11个,其中综合派驻8个,实现了对55家党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全覆盖,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按照业务相近和分布集中的原则,科学划定监督范围,根据每组被监督单位任务情况合理配备编制,做到重点突出。
提升监督“权威”,架设聚焦主业的“探照灯”。印发《全椒县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汇编》,对纪检监察文书、执纪监督程序、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派驻机构干部日常进行制度化管理。绘制信访举报受理、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等相关工作流程图,划定监督职责、业务程序,明晰任务清单,让派驻机构干部有章可循、照图操作,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攥紧监督“拳头”,架设联动发力的“聚光灯”。注重发挥派驻机构熟悉被巡察单位情况的优势,全面加强派驻机构与巡察监督的联动,打造协同监督合力。巡察过程中,派驻机构负责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共同分析研判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同时负责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不留后遗症。(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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