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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落实三项制度推动巡察成果转化

今年以来,蜀山区围绕巡察成果转化,在实践中建立并完善三项制度。截至目前,在专项巡察、专项督查及“回头看”中累计查找各类问题556件,移交问题线索5件,办理问题线索1件,诫勉谈话4人,有效形成震慑。

建立共性问题通报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的巡察问题整改要求,在每轮巡察结束后,编制共性问题综合分析报告及问题台账,经区委常委会议通过后在全区通报,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受领任务、完善相应制度,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全区各单位累计对照查摆问题480件,整改完成403件。

建立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常态化开展上一轮巡察“回头看”及共性问题专项督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实、整改不落地、查办无效果、举一反三不够、长效机制不健全的单位党组织挂牌督办,对情节严重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建立巡审协作机制。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协同对接,边巡察、边移送、边调查,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协调纪检监察室按程序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切实做到“重大问题深挖细查,一般问题快查快结”,充分彰显巡察震慑效果。针对区卫计局对部分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区纪委监委于发现问题当日即专门开会研究处理意见。针对南岗卫生院党组织会议记录弄虚作假问题,驻点巡察结束一周内即由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对支部班子集体诫勉谈话,有效压实了整改责任,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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