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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上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4人

时间:2018-07-05 17:1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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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埇桥区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灵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提醒,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上半年累计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2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4人次。

坚持抓“早”。 对一般性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问题向其他三种形态转移。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等形式进行提醒,及时纠正党员干部的不当行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实践中治病于初的功效。

坚持抓“常”。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从群众关注点入手,突出问题导向,既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又在平时抓小、抓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督查,让党员干部绷紧纪律“红线”,严守廉洁“底线”。

坚持抓“严”。严管才是厚爱,保护“森林”必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搞形式、走过场、未能落实主体责任或者监督责任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持对违纪问题零容忍,敢于较真,持续发力,释放纪律要求越来越严、正风反腐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唤醒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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