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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上半年处理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的问题27件

时间:2018-07-05 16: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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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马鞍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督促干部实事求是地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在汇总综合的基础上,建立起系统的信息数据体系,切实开展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深入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马鞍山市委组织部编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学习资料》,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及辅导百问等,进一步凝聚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规范填写,确保填报内容准确到位。印发《关于对市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的通知》,要求全市县处级干部和拟提拔县处级干部考察对象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仔细阅读填表要求、填报指南、注意事项等,对有些应当报告的事项情况不清楚可到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房产部门、工商部门先核实清楚再填报,同时要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认真核对有关情况,宣传说明相关政策规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做到应报尽报,坚决防止遗漏、瞒报、不及时报等现象的发生。

从严抽查核实,确保结果运用到位。坚持“凡提必核”和集中查核相结合,对拟提拔为处级职务考察对象、拟列入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拟进一步使用处级干部人选、涉及个人报告事项举报的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重点查核;对填报不规范、存在漏报问题且情节较轻、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取消任用资格和追究纪律责任等处理。今年上半年,马鞍山市委组织部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查核的方式对184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查核,对未按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27名领导干部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对14人进行批评教育、3人责令做出检查、10人作出诫勉处理,并通报上半年查核结果处理情况,切实维护了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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