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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弋江:被巡察单位标本兼治抓整改

芜湖市弋江区本届区委已对12个单位完成巡察,目前正在对5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中共发现问题183个,其中前三轮巡察发现的121个问题均得到整改,充分发挥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各巡察单位将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政治任务来抓,正视问题、主动认领、扎实整改,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为工作落实的过程、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认真组织政策法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党员干部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提升干部理论素养,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结合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结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四必谈”要求,分层次、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围绕谈心对象的工作职责、作风、实绩等帮助谈话对象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认真开展深化“酒桌办公”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根据区纪委统一部署,各单位认真开展深化“酒桌办公”整治工作。成立“酒桌办公”整治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学习动员,对照六项整治主要内容认真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务求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及时做好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提醒。三令五申强调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不得使用公车走亲访友、不得公款互相请吃,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实际行动抵制不良风气,树立新风正气,做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进一步抓好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根据区委巡察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预算和执行不一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等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加修订制度,补充完善材料,盯住问题抓好持续整改,确保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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