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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创新方式 不断提升政治巡察实效

南陵县委在总结前六轮巡察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出台《南陵县结合巡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办法(试行)》,为不断提升政治巡察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探出一条新路子。

《办法》规定,对被巡察对象党委(党工委、党组)及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专项检查工作由县委各巡察组结合巡察工作统筹安排,县委组织部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党务干部协助。就基本队伍管理情况、基本阵地建设情况、基本制度执行情况、基本活动开展情况、基本保障落实情况等六类工作开展为期1周的专项“体检”。

专项检查工作对照《南陵县结合巡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指标体系》,以支部为单位逐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结果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写入巡察工作报告,并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巡察办形成《南陵县结合巡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问题清单》,向被巡察对象党委(党工委、党组)反馈。

被巡察对象党委(党工委、党组)按照全面从严的要求,根据《问题清单》,针对反馈的基层党建领域存在问题,深入、彻底、扎实地做好整改工作,在1周内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方案经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审核通过后,形成《南陵县结合巡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清单》。被巡察对象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巡察办在被巡察对象填报《整改清单》1个月后,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形成《南陵县结合巡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督查清单》,并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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