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环保厅为打好打胜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了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等系列专项行动,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提高政治站位,及时跟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努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严明纪律规矩。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参加人员较多,且很多是抽调、借调人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参差不齐,驻外开展工作期间远离组织监督等实际情况,及时向驻在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协助驻在部门制定出台《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工作纪律规定》,立规矩、划红线,促使一线工作人员明底线、知敬畏。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抽调、借调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加强监督检查。制发《关于加强对省环保厅组织开展的环保督查纪律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驻在部门派出的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组在开展工作前,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对督查组组长、副组长开展提醒谈话,并由组长代表督查组作出廉洁守纪书面承诺,重点就强化廉洁自律、加强作风建设打好“预防针”。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廉洁执法和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函、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督查组工作人员遵规守纪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建立联动机制。专题向驻在部门党组传达中央纪委《关于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要求吸取深刻教训,深入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调研活动,着力纠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发现的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同时要求驻在部门对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中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及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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