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突出抓好信访件登记、转办、督办、归档四个关键环节,实现受理和办理环节有效衔接,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1-5月份,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来信来访76件,办结45件,其中立案5人、函询4人、批评教育4人。
统一归口登记。县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件后,由专人负责拆阅登记,详细分析内容,捕捉有效信息,明确“主要人”和“关键事”,将举报问题线索集中登记,分别通过信访系统、电子表格、手工登记本、纸质材料建立4类台账,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对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分类提出拟办意见,逐级审批。
及时分流转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后,第一时间转交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委机关相关部室限期办理。采取当面交办、签字确认的方式,对办理时限、查办问题、处理结果、核实报结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记录在案。
分级分类督办。建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动态台账,综合运用专人督办、电话催办、发函督办、召开信访工作会议通报信访办理情况、对照信访工作台账逐一销号等措施,加大信访办理督办力度,特别是对扶贫攻坚、涉黑涉恶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采取“一对一”帮扶、督办措施,提升办理实效。今年以来,先后对3件涉及村干部信访件,由纪检监察室对口指导乡镇纪委办理;对2个信访量大的乡镇纪委,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一对一”指导督办。
严格审核办结。对上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分级审核把关,根据上级交办、本级交办等类型分别建档,并按时间、区域、人员类别或反映问题性质等对信访举报信息资料进行筛选、分析归纳,从中找出规律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形成信访分析建议,促进整改落实,发挥信访举报“情报部”作用。(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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