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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镜湖:推行协作办案制度 优化整合基层办案力量

时间:2018-06-12 10: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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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芜湖市镜湖区纪委监委在探索和总结片区协作办案经验基础上,本着统筹指导、分级查办、就近协作、主办交叉四项原则,研究出台《镜湖区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协作办案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监察权限向公共服务中心(街道)一级延伸。

结合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工作和镜湖区“乡案县审”暂行办法,将全区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区直单位划分成4个片区,各片区推行“1+1+X”模式,由一名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牵头负责,一个具体科室负责日常联络、统筹和协调,部分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及区直单位协助配合。

搭建一个有效的纪检监察学习交流工作平台,在权限范围内统一调配办案资源,审查调查组负责案件的具体查办工作,案发地纪检监察组织或部门负责协助配合。既解决基层办案人手不够、业务不熟,不会办案、不敢办案的困难,变“孤军奋战”为“兵团作战”,又通过以案代训,锻炼纪检监察队伍,有效破解案件质量不高、影响力小、办案力度不平衡等矛盾,进一步彰显“拳头”效应。(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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